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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一上册数学期末知识点复习:第二章

2016-05-23 收藏

想要在期末考试中独占鳌头?建议同学们,要善于汇总课本知识点。以下是初一上册数学期末知识点复习,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。

※数轴的三要素:原点、正方向、单位长度(三者缺一不可)。

※任何一个有理数,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个点来表示。(反过来,不能说数轴上所有的点都表示有理数)

※如果两个数只有符号不同,那么我们称其中一个数为另一个数的相反数,也称这两个数互为相反数。(0的相反数是0)

※在数轴上,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,位于原点的侧,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。

数轴上两点表示的数,右边的总比左边的大。正数在原点的右边,负数在原点的左边。

※绝对值的定义: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。数a的绝对值记作|a|。

※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;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数;0的绝对值是0。

※绝对值的性质:除0外,绝对值为一正数的数有两个,它们互为相反数;

互为相反数的两数(除0外)的绝对值相等;

任何数的绝对值总是非负数,即|a|0

※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,绝对值大的反而小。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的步骤如下:

①先求出两个数负数的绝对值;

②比较两个绝对值的大小;

③根据两个负数,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做出正确的判断。

※绝对值的性质:

①对任何有理数a,都有|a|0

②若|a|=0,则|a|=0,反之亦然

③若|a|=b,则a=b

④对任何有理数a,都有|a|=|-a|

※有理数加法法则:①同号两数相加,取相同符号,并把绝对值相加。

②异号两数相加,绝对值相等时和为0;绝对值不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数的符号,并用较大数的绝对值减去较小数的绝对值。

③一个数同0相加,仍得这个数。

※加法的交换律、结合律在有理数运算中同样适用。

灵活运用运算律,使用运算简化,通常有下列规律:①互为相反的两个数,可以先相加;

②符号相同的数,可以先相加;

③分母相同的数,可以先相加;

④几个数相加能得到整数,可以先相加。

※有理数减法法则:减去一个数,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。

有理数减法运算时注意两变:①改变运算符号;

②改变减数的性质符号(变为相反数)

有理数减法运算时注意一个不变:被减数与减数的位置不能变换,也就是说,减法没有交换律。

有理数的加减法混合运算的步骤:

①写成省略加号的代数和。在一个算式中,若有减法,应由有理数的减法法则转化为加法,然后再省略加号和括号;

②利用加法则,加法交换律、结合律简化计算。

(注意: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,当有减法统一成加法时,减数应变成它本身的相反数。)

※有理数乘法法则:①两数相乘,同号得正,异号得负,绝对值相乘。

②任何数与0相乘,积仍为0。

※如果两个数互为倒数,则它们的乘积为1。(如:-2与 、 等)

※乘法的交换律、结合律、分配律在有理数运算中同样适用。

有理数乘法运算步骤:①先确定积的符号;

②求出各因数的绝对值的积。

乘积为1的两个有理数互为倒数。注意:

①零没有倒数

②求分数的倒数,就是把分数的分子分母颠倒位置。一个带分数要先化成假分数。

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,负数的倒数是负数。

※有理数除法法则:①两个有理数相除,同号得正,异号得负,并把绝对值相除。

②0除以任何非0的数都得0。0不可作为除数,否则无意义。

※有理数的乘方

※注意:①一个数可以看作是本身的一次方,如5=51;

②当底数是负数或分数时,要先用括号将底数括上,再在右上角写指数。

※乘方的运算性质:

①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;

②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,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;

③任何数的偶数次幂都是非负数;

④1的任何次幂都得1,0的任何次幂都得0;

⑤-1的偶次幂得1;-1的奇次幂得-1;

⑥在运算过程中,首先要确定幂的符号,然后再计算幂的绝对值。

※有理数混合运算法则:①先算乘方,再算乘除,最后算加减。

②如果有括号,先算括号里面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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